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通知
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意見(2014—2020年)》(陜辦發〔2014〕2號),為進一步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學改革,按照《關于印發〈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西電教〔2014〕3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要求,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學校決定開展2016年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質量,內涵發展”為方向,聚焦人才培養的核心要素、關鍵環節,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創新解決教育教學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深化改革,切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二、立項類型及范圍
本次教改項目分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兩種類型,重點項目應符合以下要求:
1.前瞻性:對我國及世界高等教育發展趨勢有明確的認識,對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具有引領作用和理論指導意義。
2.實用性:能有效解決高等教育教學改革與人才培養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研究成果具有較強的推廣應用價值。
3.創新性:理論研究有突破,實踐探索有新招,對高素質創新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有新的推動作用。
本次教改項目立項范圍主要包括:雙一流建設背景下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的探索與改革;創新創業教育與實驗實踐教學的改革研究;新媒體時代下課程與教材建設研究;教師教學能力提升的研究與實踐;也可結合西電本科教育教學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其他選題內容。詳細選題內容可參照立項指南(見附件1)。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項目要求
本次項目的篩選和評審工作,將按照“分類指導、鼓勵特色、重在改革、突出實效”的原則,經學院推薦、專家評審等環節確定立項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1.對已立項過的同一名稱教改項目,本次將不予受理;以往已立項研究較多,或者已取得較成熟研究成果的課題,如無創新或發展,原則上不再作為教改項目立項;已經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級有關方面立項課題的不得重復申報。
2.本次立項總數按照申報項目數的60%左右予以立項。重點項目資助經費10000元,一般項目資助經費6000元。學校獨立資助的教改項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歸屬于學校,發表論文或公開出版時,須標明屬“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
3.本次教改項目立項建設周期為2年:2016年-2018年。
鼓勵由學院牽頭,以學校、學院、課程、實踐為主線的系統研究選題。鼓勵研究、試點、推廣及應用的綜合性選題;鼓勵多學院、多部門、多學科聯合申報;鼓勵教學一線的教師申報,尤其是中青年教師積極承擔或參與教改項目研究工作。
(二)項目主持人及參與人要求
1.項目研究工作實行主持人負責制,一個項目的主持人僅限1人,主持人必須對所申報項目的相關問題、國內外教學改革研究動態、我國高等教育相關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過相關課題的研究,并取得過一定研究成果。申報項目有教學研究團隊支撐的優先考慮。
2.一般項目的主持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重點項目的主持人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有較豐富的教學或教學管理經驗和教學研究能力;項目主持人應已按期完成了2013年校級和省級教改項目的結題工作,未完成結題的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本次教改項目。
3.一個項目主持人不能同時申報2項以上(含2項)教改項目;項目組成員總人數不超過5人(含主持人),集體項目和多部門聯合申報的項目不受此限制;同一項目參與人參加項目不能超過3項;同一項目不得多頭申報。
四、申報方式
(一)申報單位
以學院或學校部門為單位申報,多部門聯合申報的項目須明確主持單位。
(二)申報材料
1.《2016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Excel格式填寫,以下簡稱“匯總表”),一式一份。
2.《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申報書》(見附件3,以下簡稱“申報書”)一式三份,并附支撐材料一式一份。支撐材料指:項目主持人和參與人近3年教育教學改革的主要成果(含相關論文和著作目錄)、校級及以上教學方面獎勵證書復印件。
(三)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于11月25日(星期五)前將紙質版匯總表和申報書經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教務處教學研究科,各單位統一發送電子版申報書和匯總表(申報書文件名格式為“單位名稱+主持人姓名”)至:xyzhang521@xidian.edu.cn,逾期將不予受理。
聯系人:張希穎 電話:029-81891764
地址:教務處教學研究科,南校區辦公樓209室
附件不隨本文印發,請到教務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jwc.xidian.edu.cn/。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及時溝通,確保申報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2016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指南
2.2016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報匯總表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教務處
2016年10月24日
電院老師:
有申報項目的老師,請根據學校文件通知要求認真填寫,并于11月22日前將申報材料交到新校區本科教學辦公室505李老師處,電子版申請書發至:linzili@xidian.edu.cn
電子工程學院
2016年10月26日